國科會公開徵求116年度「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
一、依國科會115年5月8日科會產字第1150030279號函辦理。
二、計畫說明:
(一)計畫分工程、生科、自然、人文、數位轉型共5大領域。
(二)本計畫非研究型,而是商業推廣計畫,把學界既有的、已成熟的核心技術,擴散到產業的上中下游。
(三)本計畫申請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補助二期屆滿後,如擬繼續執行,應每年提出申請。
(四)各期執行重點如下:
1、第一期:計畫主持人必須成立「核心技術實驗室」,且「設置專任人員(非研究生助理)」,有系統的對外服務及招募聯盟會員,以達聯盟技術擴散及增加收入,達到聯盟「自主營運」之目標。
2、第二期(含第二期屆滿後):推動聯盟升級,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與強化在地連結(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
(五)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三、申請資格: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二)聯盟會員:指依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獨資或合夥事業、公司或財團法人(研究型法人不得申請),或依其他國家法律設立登記,以國際市場導向之公司。
四、計畫執行期程:採分年核定多年期,執行期間為當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
五、經費申請額度:以每年300萬元為限,經費編列須符合「聯盟技術推廣」之用途,包含聯盟運作所需要相關人事費、行政費用及研究設備費(僅補助服務、推廣所需之設備,如:架設網站之伺服器和週邊設備)。研究性質之項目,如:實驗儀器、申請專利、教育訓練、論文發表/刊登費等項目不得編列。
六、線上申請路徑(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專題研究計畫/計畫類別: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
七、計畫聯絡窗口:
(一)產學小聯盟計畫辦公室:(02)2365-0018轉19、20、13。
(二)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產學司及園區業務處:方怡渟專案經理 (02)2737-7231,ytfang@nstc.gov.tw。
(三)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客服電話:(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