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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自即日生效。

  1. 依客家委員會114年8月28日客會綜字第11460008193號函辦理。

  2.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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