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保障大專校院執行人體研究計畫受試者權益,設立永久單一申訴窗口
按知情同意書,其內容均依人體研究法第14條規定中,已明列計畫主持人應告知研究對象之事項,且於「受試者權利」內容項下,均已載明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之諮詢管道、計畫主持人聯絡方式,以供受試者詢問或反應研究相關內容、權益之疑問。
為進一步保障受試者權益,請於知情同意書受試者簽名處之下載明:
教育部申訴專線:02-77365913;
或於教育部「便民服務」(https://www.edu.tw/Content_List.aspx?=FEBC117EF0C10834)「人體研究倫理申訴」下載陳情表並檢具相關事證,以部長民意信箱(https://email.moe.gov.tw/Home.aspx)發送教育部。
為進一步保障受試者權益,請於知情同意書受試者簽名處之下載明:
教育部申訴專線:02-77365913;
或於教育部「便民服務」(https://www.edu.tw/Content_List.aspx?=FEBC117EF0C10834)「人體研究倫理申訴」下載陳情表並檢具相關事證,以部長民意信箱(https://email.moe.gov.tw/Home.aspx)發送教育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