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6年度「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依國科會115年7月14日科會工字第1150048736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摘要內容如下:
(一)政府為促進原子能科技基礎研究,落實原子能科技上中下游研發之整合,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和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共同推動及補助「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二)研究領域及主題如下:核能安全科技(N1)、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
(三)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資格規定。
(四)經費編列:原則上以補助業務費為主,包括「研究人力費」與「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五)申請方式: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之「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計畫類別「原子能合作研究計畫」。
三、本計畫屬部會合作計畫,恕不受理申覆。
四、聯絡資訊:
(一)計畫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工程技術研究發展處潘敏治 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983,E-mail:mcpan@nstc.gov.tw。胡景禎 助 理,電話:02-2737-7372,E-mail:cchu@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2)2737-7590至7592,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nstc.gov.tw。
二、本計畫申請摘要內容如下:
(一)政府為促進原子能科技基礎研究,落實原子能科技上中下游研發之整合,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和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共同推動及補助「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二)研究領域及主題如下:核能安全科技(N1)、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
(三)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資格規定。
(四)經費編列:原則上以補助業務費為主,包括「研究人力費」與「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五)申請方式: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之「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計畫類別「原子能合作研究計畫」。
三、本計畫屬部會合作計畫,恕不受理申覆。
四、聯絡資訊:
(一)計畫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工程技術研究發展處潘敏治 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983,E-mail:mcpan@nstc.gov.tw。胡景禎 助 理,電話:02-2737-7372,E-mail:cchu@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電話:(02)2737-7590至7592,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nstc.gov.tw。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5年8月18日(二)上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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