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開徵求「116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止。

  1.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及115年8月21日環循綜字第1156116843號函辦理。

  2. 計畫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下午5時止。(採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其他送件方式均以送達指定收件地點之日期時間為準)

  3. 申請單位資格:

  • 學界及法人:

    • 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 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行政法人。

  • 產業:

    • 國內依法規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 依廢棄物清理法取得登記或許可之機構。

    • 申請單位屬產業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 非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或陸資企業。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含權益、總額)應為正值。

  1. 計畫期程:計畫執行期程原則以單年度計畫為主,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至116年11月30日;也可視計畫執行規劃,申請2年度計畫,執行期程則自計畫核定日至117年11月30日間適予調整。

  2. 申請類型:

  • 創新研究型:

    • 本申請類型僅可由學界及法人單位申請。

    • 為開發資源循環所需之原創性產品設計、生產流程、商業服務及再利用技術等。

    • 計畫執行前之技術成熟度(Technology Readiness Level,以下簡稱TRL)為TRL2至TRL3。

    • 計畫執行預期目標為完成實驗室階段之成果驗證原型機,技術成熟度推展至TRL4以上。

  • 商轉開發型

    • 本申請類型僅可由產業申請,並鼓勵新創或青創產業單位申請。

    • 為創新技術、產品或商業服務,已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可直接切入商轉驗證及發展之計畫。

    • 計畫執行前之技術成熟度為TRL2至TRL4,申請計畫書須具體說明過去實驗成果及佐證資料。

    • 計畫執行預期目標為完成商品可行性分析及運用原型開發 技術成熟度推展至TRL6以上。

  1. 徵求重點:包含生物質、塑膠與包裝等6項關鍵領域及4項賦能與驅動機制。

  2. 經費總預算為新臺幣1億元,創新研究型每年度各案補助金額上限為250萬元(無需編列填寫自籌款),商轉開發型(產業)每年度各案補助金額上限為250萬元,商轉開發型(新創、青創產業)每年度各案補助金額上限為250萬元(獨立匡列額度)。

  3. 補助項目:以人事費、耗材費、設備租用費、設備維護費、委託檢測費、委託研究費及行政管理費為限。

  4. 詳細申請內容請參閱申請作業手冊。為利申請單位瞭解申請文件、程序等相關資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115年8月28日上午10點辦理「116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線上說明會,有意參與者請於115年8月27日中午12時前報名(報名網址:https://tier.surveycake.biz/s/p1vMW

徵求單位: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