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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08 民法下修成年 教部:18歲就可擔任補習班負責人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齡調降到18歲,並修正結、訂婚年齡,預計2023年正式上路,屆時滿18歲者就可自行決定未來。教育部近日也修正相關年齡條文,未來只要是成年者,就可擔任補習班負責人或是補習班班主任,不再受20歲的年齡限制。< 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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