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徵求國防產業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中心評鑑委員
一、依據110年6月29日基金字第110000082號函辦理。
二、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奉行政院核定於110年6月18日施行。
三、國防部已委託旨揭基金會辦理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作業,請本校推薦適員擔任評鑑委員,俾便辦理後續執行評鑑相關事宜。
四、評鑑委員資格如下:
(一)經歷:助理教授(副研究員)以上。
(二)學歷:具上開評鑑事項學科專業。
(三)其他:曾參與產學合作經驗尤佳。
(四)備註:如為講師者,具相關產業經驗五年以上亦可;專業技術者,具相關產業經驗十年以上亦可。
五、評鑑委員依評鑑事項分類:
(一)科技水準:機械、電子、電機、資工、自動化工程(自動化控制)、材料、車輛工程、船舶、航空、通訊工程、科技法律、化學。
(二)經營規模;財務金融、會計、工業工程、企管、產業經濟。
(三)創造國內產值;財務金融、工業工程、企管、產業經濟。
(四)產學合作規模:工業工程、企管。
(五)與國外從事研、製、修績效:工業工程、企管、國際企業(經營)。
(六)履行政府機關契約紀錄:財經法律、公共行政、會計。
(七)資通安全:資管、資工、資安。
六、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評鑑評分表詳如附件。
七、有意報名且符合資格者請於110年7月20日向企劃組陳韻竹小姐報名,俾便整合名單回復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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