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執行農委會111年度「農業發展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補助計畫或自辦計畫,有關年度結束應注意事項,敬請依說明切實於時限內辦理
- 請即檢視所執行之各項計畫,所有支出均應於12月底前取得憑證,辦理核銷,已執行完畢之計畫,請儘速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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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年度結算作業及收繳賸餘款工作負擔,計畫經費結算作業請至農委會「計畫經費網路作業系統」「https://www.coa.gov.tw/(首頁/主題網站/農業/計畫經費網路作業系統)」透過網路辦理,操作手冊可於該系統首頁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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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切實依照手冊說明上網登打預算執行資料(計畫如有編列配合款者,務請填報支用情形),列印會計報告(一式3聯,格式如附件1)、配合款實支數明細表(一式3聯,格式如附件2,如無配合款者免)及繳款單(格式如附件3,如無賸餘款或其他衍生性收入者免),並於111年12月16日前持繳款單經指定通路直接繳入農委會專戶,農委會將不再收受繳交支票或收入退還書;收款後農委會亦不再另寄收據,請以繳款書存根聯或匯款單第2聯代替。會計報告及配合款實支數明細表第1、2聯用印後請寄送農委會,未如期於111年12月30日前繳送者,將酌減下年度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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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計畫除合約之履約期限為跨至112年度者,得依農委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29點規定申請展延外,均應依原訂計畫期程執行完畢。另為配合計畫結帳期限,計畫內僱用按月計薪之人員,如符合111年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請在年度結束前將獎金結算,無須申請展延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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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經費網路作業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洽詢電話如下:
(1)系統操作問題或忘記密碼:明昊資訊公司彭康育先生(02)8712-8958分機12。
(2)經費結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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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基金:歐姿蘭(02)2312-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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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蔡昀瑾(02)2312-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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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基金:翁莉真(02)2312-4655、柯壬婷(02)2312-6905、林婉慈(02)2312-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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