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辦理第5屆食品安全委員會府外委員遴選作業
一、旨揭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起訖日期預計自112年3月7日至 114年3月6日止,採無給職方式,聘任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相關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學者若干人,以及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
二、凡具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專業者,可由個人自薦或團體推薦;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保護團體代表則應由相關團體推薦。
三、該會任務如下:
(一)審議食品安全政策及規範。
(二)審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導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小組之執行。
(四)督導消費者食品安全正確觀念之宣導。
四、該府後續將彙整推薦資料,召開遴選會議遴選出推薦名單,簽報市長核定後公布委員名單。
五、檢附「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第5屆遴選人自薦推薦簡章 」1份,推薦名單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寄至承辦人潘品卉小姐(電子郵件:tracy4608@health.gov.tw;電話:02-27208889轉 7079)。
二、凡具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專業者,可由個人自薦或團體推薦;食品產業、公民團體及消費保護團體代表則應由相關團體推薦。
三、該會任務如下:
(一)審議食品安全政策及規範。
(二)審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導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小組之執行。
(四)督導消費者食品安全正確觀念之宣導。
四、該府後續將彙整推薦資料,召開遴選會議遴選出推薦名單,簽報市長核定後公布委員名單。
五、檢附「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第5屆遴選人自薦推薦簡章 」1份,推薦名單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寄至承辦人潘品卉小姐(電子郵件:tracy4608@health.gov.tw;電話:02-27208889轉 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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