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8月5日科會綜字第1130054600C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
(一)第一條:為明確遴選領域範疇,以利提名人辨別依循,爰調整獎項領域劃分之分組名稱,將「社會科學」修正為「人文及社會科學」、「應用科學」修正為「工程科學」。
(二)第二條:將當然委 員以外之委員組成,修正為大學校長及卓越科學研究人員各五人為原則,俾利實務運作。
(三)第五條:原獎項獎金新臺幣二百萬元調整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總統科學獎遴選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