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於113年12月17日(二)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三、摘要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應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資格者(不含已退休人員)。
2、每一計畫(子計畫)須至少邀請 1 個依人民團體法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參與計畫(優先鼓勵提供弱勢服務之團體)。
(二)計畫型別:
1、單一整合型:
(1)每一整合型計畫須包含 2至 4個子計畫為原則(含總計畫主持人 1 件);子計畫性質宜分屬 2 個學門領域以上(優先鼓勵跨學術處);每一子計畫至少須有 1 個社會團體參與。
(2)總計畫主持人必須主持 1 項子計畫,並負責整合型計畫之整體規劃、協調、研究進度及成果之掌。總計畫及子計畫應合併成一案,由總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其餘子計畫主持人為整合型研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
2、個別型計畫:至少須有 1 個社會團體參與。
(三)計畫期程:預訂自114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每期至多2年。
(四)經費規模:整合型計畫每年申請上限以新臺幣(下同)900 萬元為原則;個別型計畫每年申請上限以 300 萬元為原則(均可含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五)計畫申請書格式:
1、請用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格式(1 年期以 30 頁為上限,多年期以 45 頁為上限),以中文撰寫為原則。
2、請檢附社會團體同意參與之意向書(格式自訂),且計晝提案必須有社會團體共同討論的佐證資料,及規劃社會團體共同參與推動之機制設計。
(六)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一般策略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