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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農業部漁業署辦理114年度補助農業科技計畫,請於113年10月30日前上網研提計畫書

  1. 依據農業部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農業部漁業署113年10月11日漁一字第1131513298A號函及農業部漁業署113年10月21日漁一字第1131513358A號函辦理。

  2. ​漁業署114年度第一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 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 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 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4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 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更新:除「我國新興大宗魚種配方飼料之國家標準研究」單一計畫為「我國新興大宗魚種配合飼料之國家標準及飼料配方重金屬風險研究」申請期限延長至113年11月5日)

  1. 經費編列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漁業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2. 漁業署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3年12月底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3. 依據「農業部漁業署科技計畫實地查核作業要點」第三點,研究人員主持之農業部各類計畫總數如有超過2項,將加強後續計畫績效查核並辦理實地查核。

  4. 後續計畫產生之研發成果收入,應依「農業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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