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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114年度特約研究計畫補助案」

  1. 依國科會113年11月4日科會綜字第1130076962號函文辦理。

  2. 摘要如下:

  • 依國科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計畫主持人(特約研究人員)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並須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且 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8月1日起滿二年以上。

  •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開始。計畫期程至多三年期,於同一期間內,以申請一件為限。

  •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計畫,最多以二次為限。曾執行一次三年期傑出學者研究計畫者,視同執行一次本計畫。計畫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第一項次數之限制,但與執行本計畫期間合計不得超過六年:

    • 曾執行傑出學者研究計畫因國科會公告規定轉為一般型計畫。

    • 配合國科會特殊任務而執行其他重大專案計畫致須終止本計畫。

  • 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特約研究計畫(大批)。

  1. 注意事項:

  • 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 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1. 檢附國科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份。

  2. 本案聯絡人:

  •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 相關規定如有疑問,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3年12月31日(二)23:59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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