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農業部113年11月14日農會字第1130122534號號辦理。
請各計畫主持人檢視所執行之各項計畫,所有支出均應於12月底前取得相關單據,辦理核銷,已執行完畢之計畫,請儘速辦理結案,其中:
補助計畫除合約之履約期限為跨至114年度者,得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29點規定申請展延外,均應依原訂計畫期程執行完畢。
另為配合計畫結帳期限,計畫內僱用按月計薪之人員,如符合113年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請在年度結束前將獎金結算,無須申請展延經費。
登打預算執行資料(含配合款之執行)、列印會計報告(附件1,一式3聯)、配合款實支數明細表(附件2,一式3聯,無配合款者免填)。
計畫賸餘款繳款單(附件3,無賸餘款或其他衍生性收入者免填),並應於113年12月16日前持繳款單經指定通路直接繳入農業部專戶(不收受支票),農業部不另寄收款收據,請自行運用繳款書存根聯或匯款單第2聯。
會計報告及配合款實支數明細表第1、2聯用印後請寄送農業部,未如期於113年12月31日前繳送者,將酌減下年度補助經費。
計畫經費網路作業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洽詢電話如下:
系統操作問題或忘記密碼:明昊資訊公司彭康育先生(02)8712-8958分機12。
經費結報問題:
農業發展基金:張嘉純(02)2312-4655。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蔡昀瑾(02)2312-5870。
農村再生基金:蔡雅卉(02)2312-5807、張嘉純(02)2312-4655、葉慧君(02)2312-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