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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2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30085549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修正第五款,明確規定已獲本會其他補助案之專任、兼任人員、臨時工等協助人員,在原工作時間內係不得支領本補助案之「工作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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