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科會文字第1130088170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目的在增進科技領域之性別相關議題研究,不僅關注女性、生理性別男女及社會性別的議題更涵蓋對所有多元性別族群 與權益的重視, 以促進 科技研究的創新發展 更有利於性別平等 在研究過程中,納入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 分析視角,檢視科技領域現有觀點及內涵,提出具性別內涵之科技創新研究。
三、摘要如下:
(一)計畫書內容
1、具體說明依據之理論觀點與計畫議題之相關性。
2、具體說明研究之特色或原創性。
3、詳述研究設計、方法、相關工具及其依據。
4、若研發新的研究工具,需規劃檢測工具信效度之方法;若為開發新課程,需提供評鑑課程品質的方法與依據。
(二)本計畫可以「個別型」 或 「整合型」 提出;如以整合型提出者,請注意:
1、整合型計畫宜注重跨領域整合科技、人文及性別等不同領域研究人員所共同進行之研究。
2、以整合型提出之計畫必須包含 3個或以上之子計畫,子計畫各自分別撰寫計畫書,分別提出申請。
3、總計畫主持人應同時主持 1件子計畫,並將總計畫內容與經費一併於子計畫書中提出。
4、屬於同一組整合型計畫之各子計畫,必須隨總計畫投 至 相同之學術處學門自然處 、工程處 、生科處 、人文處。
5、各子計畫間之整合及關聯程度為整合型計畫審查重 點之一。
(三)重點代號(如 「 壹、徵求重點主題 」 所列者)請於申請計畫名稱末尾加括號標出,計畫與徵求重點主題扣合程度 ,納入審查參考 。例如:「促進健康之性別研究 L03 」。
(四)計畫執行期間:114年度計畫自114年 8月1日開始執行,依審查結果核定執行年限,至多 3年。
(五)計畫類別:於線上申辦系統製作申請書時,請於「計畫類別」項勾選「 E.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計畫歸屬 學術 處 及學門代碼:請依研究計畫主題與內容,自各學術 處 中選擇最適合者。
(六)研究倫理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並於 6個月內補齊核准文件。
四、獲補助之計畫應於執行完成後,配合本會規劃,參與年度計畫成果發表。
五、本計畫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政策,列為科研資料開放示範案例,於計畫執行期滿後,經徵詢計畫主持人同意,公開研究資料(如訪談大綱、問卷題目等)。
六、本計畫申請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七、本案相關聯絡資訊:
(一)有關計畫內容及申請疑義,請洽相關學術處承辦人:
1、自然處吳貞儀科技研發管理師:(02)2737-8011;wujy29@nstc.gov.tw。
2、工程處文端儀副研究員:(02)2737-7940;dywen@nstc.gov.tw。
3、生科處蔡晏櫻科技研發管理師:(02)2737-7172;yenyingtsai2024@nstc.gov.tw。
4、人文處李佩珊助理研究員:(02)2737-7971;pslee@nstc.gov.tw。
(二)有關電腦或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