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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與菲律賓科技部(DOST)共同徵求2026年度臺灣與菲律賓(NSTC-DOST)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1-3年期)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12月31日科會科字第1130088981號函辦理。

二、本案摘要如下:

(一)本案臺菲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國科會與菲律賓DOST之規定辦理;其中,我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且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 (多)邊協議國合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得為期1-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本案分二階段:

1、第一階段–前期規劃計畫申請提交「 研究構想書」。

2、第二階段–提交「完整計畫書」。

3、臺菲雙方計畫主持人皆獲第一階段「研究構想書」 初審通過通知後,始得分別向本會及DOST研提第二階段「完整計畫書」。

(四)第一階段–提交研究構想書(前期規劃計畫)申請作業方式:

1、於【學術研發服務網】首頁登入並進入【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

2、在申辦項目下點選【國際合作】後進入【雙邊研究人員交流計畫(新)】。

3、在【徵求中-雙邊研究人員交流計畫】選單頁面按確認後,於案件申請畫面新增,點選【臺菲(NSTC-DOST)雙邊協議擴充加值研究國合研究計畫-前期規劃計畫】。

4、點選申請新計畫,開始申請計畫:新增計畫時,請依系統帶入I001「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料表」,填具各項申請資訊欄位:

(1)「計畫執行期限」(係指本徵求案之第一階段執行期限)及「合作國家」皆由系統直接帶入,無須更動。

(2)「外國合作經費來源」請點選「雙邊合作協議下活動,協議名稱: 菲律賓-台菲科技合作協議」

(3)「外國合作計畫核准情形」請點選「待核准,預計核准時間113/3/28」其餘欄位請依照雙邊主持人所規劃之雙邊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規劃內容填寫。「計畫歸屬」、「學門名稱」請依計畫研究主題及所屬學門勾選對應之學術處。

5、「經費申請表格區」,依系統說明填寫表格002,按確認儲存後回表格目錄。

6、上傳計畫申請書:將研究構想書(依所附格式)、雙方參與人員英文履歷及近五年著作目錄合併為一份PDF 檔上傳至系統後送出至所屬機構。

三、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國科會與菲方 (DOST)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四、本案通過之「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合研究計畫」為計畫主持人執行中之原計畫擴充,追加國際合作經費,故不受國科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每一計畫主持人以 2件為限。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4年2月14日(五)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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