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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臺灣-拉脫維亞-立陶宛(臺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一、依國科會114年2月6日科會科字第1140008039號書函辦理。

二、臺方規定摘要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2、拉、立二方計畫主持人依各該國家教育及科學部之規定辦理。(拉、立方無擴充加值相關規定。)

3、刻正執行本項國際合作計畫補助之計畫主持人不得提出計畫申請書。

(二)合作領域: 所有基礎科學及應用研究領域,區分為: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s)、工程技術(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醫藥及健康科學(Medical and health sciences) 、農業科學(Agricultural sciences) 及人文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等五大類。惟優先鼓勵「生醫」及「雷射」領域。

(三)計畫類型: 補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由三方組成之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

(四)補助經費:

1、補助計畫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臺拉立三方協議機構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

2、我方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與「原計畫」經費,每年不超過新臺幣 85萬元為原則。

3、補助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

(五)作業期程:

1、公告核定日期:預定為2025年12月。

2、計畫執行期間: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計畫申請書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國科會、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四、計畫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本會將補助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

六、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胡先生,電話:(02)2737-7683。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4年4月8日(二)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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