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2月19日科會生字第1140011385號函辦理。
二、摘要說明如下:
(一)計畫徵求重點
1、本計畫優先接受癌症或重大疾病主題之計畫提案,研究計畫需具創新性並明確界定技術發展方向及應用目標,鼓勵跨領域及跨學研機構合作。
2、聚焦領域:
(1)癌症:技術應用範疇涵蓋肺癌、大腸直腸癌、乳癌、肝癌、口腔癌、攝護腺癌、甲狀腺癌、胃癌、皮膚癌、胰臟癌等國人十大癌症,以及其他未列明癌症之創新診斷、檢測或治療。
(2)重大疾病:技術應用範疇涵蓋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感染性疾病、免疫相關疾病、失智症、退化性疾病、神經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類型,以及其他未列但具有重大公共衛生或市場價值疾病領域之創新診斷、檢測或治療。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業前瞻技術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之規定。
(三)計畫依據技術類型區分為藥品領域及醫材領域。依據技術成熟度劃分為PRE 育苗及育苗階段。PRE 育苗計畫申請期限以一年期為限,計畫編列經費上限為新臺幣 800 萬元;育苗計畫申請期限以二年期以下為限,每年計畫編列經費上限為新臺幣 1,500 萬元。將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金額及期限;計畫經審查通過後,若遇立法院刪減預算,本會亦得調整計畫補助經費。
(四)計畫之執行期程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預計自114年7月1日開始執行)。
(五)計畫之申請及撰寫說明(分三階段):
1、計畫主持人請於 114 年 3 月 20 日前檢具提案表及提案簡報紙本一式 2 份(附電子檔)自行送至國科會收件窗口(免函文,受理日期以交寄時間為準)。
2、計畫主持人通過初審之提案將收到國科會通知,通知後請於指定收件截止日期前提送複審簡報與計畫書紙本一式 2 份(附電子檔)自行送至國科會收件窗口(免函文)。
3、計畫主持人通過複審推薦後,通知本組彙整申請名冊及計畫書等相關文件一式兩份,連同推薦函一併送達國科會始完成送件申請作業。
(六)審查方式:將進行初複審。必要時,將通知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進行口頭報告及委員詢問。
三、本案擬於114年2月下旬辦理計畫徵求說明會,活動訊息將公告於國科會生科處網頁。
四、本公告計畫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有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生科處承辦人暨收件窗口劉君儀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199;E-mail:chyliu@nstc.gov.tw;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06 號 21 樓(國科會生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