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2月12日科會綜字第1140009881A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表揚我國傑出科技人才,對國家社會所作之優異貢獻,特定旨揭獎項予以表揚,候選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選拔作業分下列四組受理推薦:
(一)自然科學組
(二)工程科技組
(三)生物醫農組
(四)人文社會組
三、每次選拔得獎人,以不超過四組為原則(不分組別),每一組得獎人頒發獎金新臺幣200萬元及獎座一座。
四、評審時依學術成就或技術貢獻衡量,著重於候選人所提出之研發成果或設計是否為重大改革性或創造性之發明或創新,對國家社會是否具有重大之影響性。
五、本選拔案採線上申辦方式,由被推薦人至「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線上系統」(https://wdrap.nstc.gov.tw/IRAPortal/home/Home.aspx)作業,包括推薦書的資料輸入、及所有表格的下載及上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