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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3月26日科會自字第114001941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之目的,在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三、計畫申請方式:

(一)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二)計畫表件:分共用表件(表號CM01-CM08)、中心總計畫書(表號M201-M303)、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5)及購置子計畫(表號M101-M107),均為專屬表格,總計畫主要主持人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請以分項整合型計畫,同時提出申請。

(三)申請件數限制:子計畫須依照儀器之服務類型(尖端服務不分組,基礎服務分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方式,審慎擇定歸屬學門代碼7碼,相同代碼以一件為限。例,運作計畫(M002)基礎材料組(B1)運作子計畫代碼=M002B1。

(四)申請計畫類別請選擇「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

(五)國科會擬訂於4月18日併同「第三屆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運作暨技術交流年會」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歡迎報名參加(網址:https://forms.gle/VXXhKaASj3Yzk93TA)。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電話:(02)2737-7519。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使用及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處服務專線:(02) 2737-7590、 7591、 7592。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4年6月10日(二)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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