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4月2日科會科字第1140022003號函辦理。
二、臺方規定摘要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補助經費:
1、我方「擴充加值」計畫經費以每件每年新臺幣 80萬元為原則。
2、補助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包含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及管理費。
(三)作業期程:
1、公告核定日期:預定為 2025年 11 月 28日前。
2、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6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為期 2 年,與韓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申請方式:須由臺灣及韓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其中韓方主持人須依韓國國家研究基金會之規定辦理。
(五)本案通過後不受國科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邊協議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每一計畫主持人以 2 件為限。
(六)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
三、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683。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