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5月21日科會生字第114003313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目標以美國生技產業發展聚落的搖籃-史丹福大學為合作對象,接軌Stanford SPARK Program 培訓模式與資源,以國內具生醫轉譯能量之區域型培訓大學(anchor university)為據點,建置符合臺灣在地需求之生醫人才培育環境。
三、本案摘要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且擔任機構一級主管(副主管)以協調區域型培訓大學校內外資源整合。
(二)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4年8月1日開始。
(三)申請機構須於計畫申請書提出總經費(包含補助款與配合款)至少1,500 萬之經費規劃,並檢附申請機構內核可配合款支用與專款專用之相關證明文件。
(四)經國科會審查核定後,申請機構得視核定補助經費調整投入配合款經費(至少等同於補助經費,其中儀器設備費用不得超過總配合款之10%),共同作為培訓團隊執行創新前瞻轉譯加值計畫之經費。
(五)本案補助經費原則不核給研究設備費及國外差旅費。
(六)申請機構應於計畫執行期間,至少輔導5件醫藥及醫材培訓團隊暨創新前瞻計畫,其中至少1件為校外計畫主持人帶領之團隊。培訓團隊成員可包含教師、醫師、研究人員、學生,且每隊須含至少1名相關領域之醫師成員,並指派至少1名成員擔任Key person。
(七)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一般研究計畫。
四、本公告計畫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生命科學研究發展處劉君儀,電話:(02)2737-7199;SPARK Taiwan人才培育推動辦公室洪萱芳,電話:(02)2737-717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請申請人於114年6月11日(三)中午12點前完成線上送出,並將本校配合款證明文件送達本組,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