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114年5月26日科會工字第1140034449號函辦理。
二、政府為促進原子能科技基礎研究,落實原子能科技上中下游研發之整合,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和核能安全委員會(簡稱核安會)共同推動及補助「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三、本計畫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究領域及主題如下:核能與除役安全科技(N1)、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
(二)計畫執行:自115 年1 月1 日起。
(三)本計畫研究型別分為個別型及整合型研究計畫;如為整合型計畫,總計畫(總計畫需合併執行一子計畫)及各子計畫主持人須於同領域中各自提出申請。
(四)經費編列:
1、業務費:
(1)研究人力費包含計畫主持人研究費、專兼任人員費用、臨時工資等,協同主持人不得申請主持人研究費。
(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得編列研究費(主持人每月不得高於新台幣20,000 元、共同主持人每月不得高於15,000 元。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每月合計不得高於35,000 元)。
(3)主持人研究費/共同主持人研究費,請於申請時編列,國科會不主動核給。
2、研究設備費:囿於經費,原則上以補助業務費為主。
3、本計畫不補助國外差旅費。
4、管理費: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五)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四、本計畫屬部會合作計畫,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資訊:
(一)有關計畫問題,請洽國科會工程技術研究發展處趙益群助理研究員,02-2737-7941,ycchao@nstc.gov.tw;許弘庚助理,02-2737-7941,hkhsu@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至7592,電子郵件信箱:misservice@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