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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公開徵求本(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1. 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3條及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對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補(捐)助要點規定辦理。

  2. 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以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收文時間為憑),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計畫審定、構想書及申請計畫書撰寫方式等相關規定,詳見該署「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徵求書」。前述計畫徵求書與相關申請表格如附件,可至該署網站「補助公告專區」下載(https://www.cca.gov.tw/)。

  3. 計畫摘要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資料:

  • 申請單位須為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得以系所為代表)及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備文申請須以校印或研究機構印信為憑。

  • 同一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應以一案為限,計畫主持人不得為其他計畫之協同主持人。

  • 每案計畫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補助項目限人事費、問券調查費、資料蒐集費、設備使用費、其它研究相關費用及行政管理費等;計畫期程原則一年一期,實際期程依該署核定為主。

  • 研究主題涵蓋「淨零及數位雙軸轉型」、「調適指標及都市降溫」、「強化範疇三資料治理」、「國際淨零及內國法化」及「碳定價機制與策略規劃」等5項類別相關議題。

  • 申請方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提交購想書,獲選通過後再進入第二階段提交申請計畫書。(皆需公文函送檢送紙本書面資料,電子檔需mail至該署業務單承辦單位)。

  1. 另同一計畫不得向該署或其他機關重複申請,該署得通知受補助單位終止計畫,屬延續性或受其他機關補助之同質性計畫需於申請文件附上計畫差異說明分析表。

徵求單位: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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