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9月17日科會綜字第1140068034號函辦理。
二、為引領頂尖科技與社會人文研究,培養具國際頂尖研究實力之人才,國科會推動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支持具有高度研究潛力或具國際競爭力之學者與團隊,以強化我國前瞻研究,研發關鍵科學技術或建立人文社會典範。
三、摘要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並具下列三款之一情事,且經申請機構依其相關學術審查程序審查後推薦之研究學者:
1、曾獲國內外重要學術獎項。
2、有極為傑出研究表現。
3、執行國科會其他大型專案計畫成效優良,具深化研究潛力而獲國科會學術處邀請研提本計畫。
(二)本計畫分為「數學及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四領域。如屬跨領域者得先勾選主要領域;並於申請書內容末段中加上次要領域之敘述,以確保進行跨領域審查程序。
(三)本計畫規劃一期5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115年8月1日至120年7月31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四)分構想書及計畫書兩階段申請,計畫均以英文撰寫,俾便進行國外審查作業。惟「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若特殊情形,得就中文或英文擇一撰寫。 計畫主持人須至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在「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項下,點選「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構想書」提出線上申請,再由申請機構彙送及造冊函送國科會。
(五)本計畫每年新核定補助至多 5 件計畫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核定金額,個別型以不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整合型不超過4,000萬元為原則。
(六)經費編列重點:
1、為鼓勵計畫主持人專注執行計畫,得於研究計畫中編列計畫執行期間代理計畫主持人教學工作之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工作酬金(含年終工作獎金準備金、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或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超過計畫主持人之原授課總時數)。
2、因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得於研究計畫內一併提出申請。
(七)計畫書審查階段未獲推薦者,如於當年度未申請且未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得自本會函知本計畫未通過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修改或另提計畫書內容,函送本會申請專題研究計畫,由原學門依隨到隨審方式辦理審查。
四、檢附「115年度學術攻頂研究計畫徵求公告」1份。另相關表件請至本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學術攻頂研究計畫)下載。
五、聯絡窗口:
(一)本計畫申請行政作業相關疑問,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903.
(二)本計畫學術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國科會各學術處承辦人:
1、數學及自然科學領域:陳守達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512;
2、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林怡君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529;
3、生命科學領域:戴妃萍研究員,電話:(02)2737-7543;
4、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謝佳諠科技管理師,電話:(02)2737-7129。
(三)本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