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以下簡稱該局)114年9月30日文資綜字第1143010055號函及114年10月8日文資綜字第11430102972號函辦理。
旨揭計畫係該局為賡續落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_再造歷史現場」文化治理精神,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_再造歷史現場」成果繼續精進與優化,另以系統性理念保存建構臺灣大歷史整體脈絡,推動同機能或同類屬歷史場域保存及推廣,鼓勵以整體考量規劃跨地域、跨場域、跨單位、跨專業、跨文化資產類別之整合型提案,並以三大主軸策略推動:
以歷史為本:深化調查研究,進行歷史紋理脈絡相關區域型規劃設計及再現計畫。
以科技為用:應用文化科技進行虛實整合,藉由承續城市的歷史脈絡而開展其未來的發展趨向,讓文化資產成為城市整體空間治理策略的一環。
鑑往以資來:由文化治理邁向系統治理,轉譯再生,重新詮釋賦予當代意義。
該局為推動「再造歷史現場2.0計畫(115-119年)」,業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增訂E類一覽表(草案請參附件),以利補助作業進行,該局刻正辦理草案修正發布程序。
爰該局函請各單位如經評估計畫內容符合「再造歷史現場2.0」之推動精神及主軸,且具備執行量能,即得檢具計畫及相關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該局將俟補助要點修正發布後,隨即依規定辦理審查及核定事宜。
另該局業於114年10月8日以文資綜字第11430102972號函說明,嗣經內政部提醒政府辦理補助時,應納入「中央補助審核機制導入轉型正義政策精神(清除威權象徵)」檢核機制。爰將內政部設計之「中央補助審核機制導入轉型正義政策精神自我檢核表」內容,納入該局再造2.0計畫之「申請文件自主檢核表」內,如提交計畫申請,請以此版本之自主檢核表填寫(詳附件自主檢核表)。
以上未盡事宜或相關問題,請逕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黃小姐,電話:(04)2217-7562;電子信箱:ch0136@boch.gov.tw。
檢附該局原函2份及E類一覽表(草案)、自主檢核表、計畫書、提案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