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114年11月7日科會文字第1140079822號函辦理。
二、依「國科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摘要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
1、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領域人員。
2、退休之上述領域教研人員,且其申請機構於申請計畫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設備供其進行寫作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
(二)本專書計畫補助目的為撰寫學術性專書並出版,若為尚未成熟之前期研究,建議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依專書計畫作業要點,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而尚未出版者,不得再申請專書寫作計畫。
(三)專書寫作計畫不含編注、教科書及譯注計畫,其寫作範圍如下
1、計畫主持人未曾出版之博士論文改寫。
2、計畫主持人歷年人文學及社會科學研究計畫成果改寫成專書或該類成果之延伸。
3、計畫主持人有關人文學及社會科學主題之學術性專書撰寫(不包 含計畫主持人歷年期刊論文之合集)。
(四)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申請、執行兩件以上研究計畫者,應於計畫書內列名優先順序,且多年期研究計畫順序應優先於新申請案,國科會依件數逐級從嚴審查。(本專書計畫與專題研究計畫合併計算件數)
(五)本專書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5年8月1日開始。
(六)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大批)。
(七)專書計畫申請表格與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1、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研究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2、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
三、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