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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15年度「工務建設科學研究創新計畫」,自114 年11月24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17時止受理申請

  1. 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11月11日 北市工利字第11430290592號函及工務建設科學研究創新計畫補助要點辦理。

  2. 受理時間:114年11月24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17時止。

  3. 補助資格條件:國內公私立大專學校、經政府核准立案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依法令成立之相關公協學會。

  4. 補助額度:每件計畫補助金額以不超過100萬元為限,同一補助對象每年以補助一件為原則,使用期限自當年度1月1日起至結案報告送交日止,經費用途僅限於人事費及業務費。

  5. 審查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審查

  • 初審:依計畫領域分由本局對應業務科室辦理書面資格審查幕僚作業,並提出申請計畫之建議序位供複審參考。

  • 複審:由本局召開審查會議,參考初審階段提出之建議序位,並就各申請單位所提計畫與本要點所定宗旨相符程度及預期成果進行審查,審查成員由本局及所屬各工程處代表組成,必要時,得遴聘外部專家提供意見,並得請申請單位進行說明或簡報。

  1. 補助項目:該局及所屬各工程處轄管業務具創新性或前贍性之政策規劃、技術工法或管理模式等工務建設科學硏究創新計畫,徵求領域分為新建工程處、水利工程處、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大地工程處及其他等六大領域,各領域所涉業務資訊可至該局及所屬工程處綱玷瀏覽參閱。為利申請單位所提出之計畫能符合該局需求,該局已盤點列舉115年度之需求建議供計畫研提參考,惟計畫研提時毋需受限於前揭需求建議。

  2. 檢附更新計畫申請公告1份,申請單位請於114年11月24日起至12月10日17時止,依公告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書表請至台北服務通網站(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AG002)下載。

徵求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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