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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115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一、依國科會114年11月18日科會產字第1140081346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摘要如下:

(一)計畫類型:

1、個別型:單一計畫申請案個別提出。

2、單一整合型:計畫主持人(即總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即子計畫主持人)組成研究群,且總計畫主持人需為其中一件子計畫之主持人;總計畫與所有子計畫應合併填寫一份計畫申請書,研提單一計畫申請案。

(二)自115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申請人可依研究議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及開發時程規劃,評估申請單年期或多年期計畫(三年為限)。

(三)本計畫多年期採分年核定,且應於當年計畫結束三個月前向國科會提出次年之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書,並線上繳交當年計畫執行之精簡進度報告及完整進度報告。

(四)合作企業:

1、不得為陸資企業或陸資投資、參與之企業。

2、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3、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4、企業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等資料,交由計畫主持人簽准後,掃描上傳系統(文件請參考表CM20A)。

5、成果報告繳交方式及撰寫格式請詳閱申請書P.47。

6、線上申請計畫類別: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第一期)

三、為因應「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計畫於申請階段若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研究人力經費項目)並計入總經費計算,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四、國科會聯絡窗口

(一)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產學處電話:(02)2737-7740王小姐、(02)2737-7279吳小姐

(二)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5年1月8日(四)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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