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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115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熱烈徵求中(請本校同學踴躍申請)

一、校內受理期限:即日起至115年2月24日(二)中午12:00。

二、申請方式: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請同學依附件1簡報操作,有關送件及退件流程請看件簡報 P.10、P.11

三、計畫經費:

(一) 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新臺幣6,000元/月 ,全程執行8個月共4萬8,000元

(二)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每計畫最高補助2萬元(實報實銷,結餘款繳回國科會)。

四、作業期程(預計):

115年6月中,國科會公布計畫核定結果。

115年7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執行計畫 (8個月)。

116年3月31日前,學生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辦理經費結報。

116年7月中,國科會公布研究創作獎名單,獲獎人數每年以200名為限,得獎學生獲國科會頒發獎金新臺幣2萬元及獎狀1紙,指導教授獲頒獎牌1座。

五、申請資格:

(一) 學生

1. 已獲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申請時為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碩/博士班研究生及陸生不得申請)。

2. 每位學生每年度限申請1件計畫;同件計畫,限1位學生提出申請

3. 學生曾執行本計畫未交研究報告者,不得再次申請。

4.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取得證明並於申請時上傳系統。(可於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自行註冊帳號(個人註冊)修習並取得學分)

(二) 指導教授

1. 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給指導學生者。

2. 每年度最多指導2位學生

3. 學生及指導教授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

4. 曾指導學生執行本計畫而未交研究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六、研究計畫範圍: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同學可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學術補助獎勵查詢/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參考已結案並公開之全文💡

七、注意事項:

(一) 同學如找校外指導教授,須獲得系主任同意(請將附件2申請書影本送計畫組),並由校外指導教授任職的學校提出申請

(二) 計畫通過後,如教授或學生於執行期間資格不符(如:同學提前畢業,自畢業生效日起即不具有學生資格),或因故無法執行計畫,請盡速與本組聯繫,本組將依個案給予妥適建議,再由所屬單位發函國科會申請註銷或提前終止計畫

八、聯絡人:

(一)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客服 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847、7440、7568、8010、7567

(三)本校承辦人:研發處計畫組 劉先生(分機2271),E-mail:pasdear@mail.ntou.edu.tw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5年2月24日(二)中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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