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5年度補(捐)助「推動中藥創新研發計畫」申請至115年1月22日止。
-
依據中醫藥發展法第7條第1項第2款及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及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22日衛部中字第1141862172A號函辦理。
-
計畫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22日下午5時止(以衛生福利部收文為憑)。
-
計畫執行期間: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20日止。
-
補助對象:法人、團體、機關、機構或學校從事研發或製造中藥新藥, 有助於提升中醫藥臨床試驗及中藥藥品製造產業發展者,以具備執行臨床試驗資格者為優先。
-
甄選方式:依申請計畫內容,擇優選出3至5件(至多5件)計畫予以補助。
-
計畫經費:總經費新臺幣600萬元整,不得申請設備費。
-
須研擬至少2年期研究計畫;若為114年度業經核定辦理計畫之執行延續,須研擬至少1年期研究計畫,第2年之補助經費,衛生福利部將視申請者第1年計畫執行成果之審查情形而定。
-
申請作業:請申請單位檢附申請計畫書一式8份,函送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逾時概不受理。
-
詳細申請規定及內容請參閱申請作業說明書。
徵求單位:
衛生福利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