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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5-116年度補助學校辦理海洋藍碳生態系復育行動徵件計畫」,申請時間至115年3月31日止。

  1. 依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5年2月11日海保生字第1150001877號函文辦理。
  2.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為推動藍碳生態系復育業務,期望結合學術研究與組織協力,引導在地社區參與藍碳生態系復育行動,特辦理本項補助公告。請符合資格之學校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3. 相關申請資訊如下:

  •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 補助項目:有關海洋藍碳生態系棲地環境改善及復育方案,如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生態系,以提升我國濱海藍碳碳匯量、藍碳生態系棲地之生物多樣性及發展相關計畫等。

  • 補助對象及資格條件:依法設立或立案之公私立學校及大專院校。

  • 執行期程:以兩年為限,得以一年期或兩年期(連續兩年)申請本計畫。

  • 補助金額上限:每提案單位每年度至多申請一案補助,每案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200萬元整。但計畫為海洋保育署藍碳業務(政策)重點或主軸,經專案簽准者不在此限。

  • 全案預算金額:暫列新臺幣1,000萬元(115年度:500萬元、116年度:500萬元)。

  •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文件應包含:

  • 補(捐)助申請表。

  • 提案工作計畫書。

  • 證明文件影本:學校立案證明文件或計畫負責人之有效期限內教師聘書等。

  • 個人資料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及聯絡方式等。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聲明書:如具備公職人員本人或關係人身分,請續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1. 申請方式:於申請期限前函文海洋保育署提送計畫。

  2. 申請資料未完備者,經通知後應於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全或無法補正者,予以駁回申請案件。

  3. 審查方式:計畫採隨到隨審機制,由海洋保育署組成審查小組,就提案單位所備之提案計畫內容及補助金額等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作業,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金額。

徵求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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