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自115年1月10日起啟動徵件方式補助民間推動轉型正義

  1. 為落實行政院「轉型正義階段政策重點策進方案」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策略計畫」之政策方向,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促轉基金民間近用機制,並透過「多元徵件」及「還原歷史真相旗艦計畫」等方案辦理公開徵件。

  2. 該補助申請作業於促轉基金公私協力平臺(https://www.tjf.nat.gov.tw/)線上受理民間提案,敬請踴躍提案申請。

  3. 每年受理收件申請三次:

  • 第一階段:受理期限為每年二月底前,審核結果通知為每年四月底前。

  • 第二階段:受理期限為每年六月底前,審核結果通知為每年八月底前。

  • 第三階段:受理期限為每年十月底前,審核結果通知為每年十二月底前。

  1. 應備文件(請於線上系統填報及上傳附件):

  • 計畫線上填寫欄位表及計畫書。

  • 團體組織設立證明。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 執行期程:

  • 計畫自審查結果通知後二週起開始執行,並應於二年內執行完畢。 

  • 同一年度計畫應於該年度十二月十五日前執行完畢;跨年度計畫應分別於各執行年度十二月十五日前執行完畢該年度計畫。 

  • 計畫因故致未能於原定年度執行完畢,應於期程屆滿前二個月提出申請,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核准後得予展延。

  1. 檢附促轉基金補助民間試辦作業注意事項、還原歷史真相旗艦計畫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民間近用機制圖說資料。

徵求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