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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2027-2028年度「臺印(NSTC-ICSS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一、依國科會115年5月26日科會科字第1150034193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內容摘要如下:

(一)本項臺印(NSTC-ICSSR)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印度(ICSSR)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其中印方主持人須依印度(ICSSR)之規定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請;我方計畫主持人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二)臺方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產學合作計畫及代辦案。

(三)合作領域:

1、經濟學/商學/管理學/企業管理(Economics / Commerce / Management /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2、社會學與社會人類學/社會工作/人口學/性別研究(Sociology and Social Anthropology / Social Work / Demography / Gender Studies)

3、政治學/國際關係/地理學/公共行政(Political Science /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Geography / Public Administration)

4、心理學/教育學/犯罪學/法學(Psychology / Education /Criminology/Law)

5、語言學(含文學)(Linguistics (literature also included))

6、文化研究(含藝術)(Cultural Studies (Arts also included))

7、區域研究(Area Studies)

8、歷史學(History)

9、佛學研究(Buddhist Studies)

10、哲學(Philosophy)

11、人工智慧(含其他科技)與社會(AI (including other technologies) and Society)

(四)國科會補助我方「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之總和,每件每年平均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估計,2年合計不超過50萬元為原則;但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仍依審查結果核定加值經費。

(五)計畫執行期間: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為期2年,與印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六)計畫申請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

三、本補助案聯絡資訊如下:

(一)申請須知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承辦人孫小于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電郵: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5年7月28日(二)上午12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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