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辦理「116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公開徵求作業至115年9月7日(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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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及115年8月7日環管土字第115711864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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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申請單位: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構及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申請單位可與不同專業領域或技術之企業合作,並提出雙方合作協議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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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額度及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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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案補助總預算為新臺幣5,000萬元,依該署施政需求分配專案經費;如該署該年度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該署得隨時通知受補助單位終止專案,或依刪減數調整補助額度與專案內容,並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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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案補助金額提供全額或部分補助;專案申請金額之上限,依該署每年通過之預算進行分配。先導型每年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研究型每年以新臺幣120萬元為上限;模場型每年以新臺幣35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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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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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導型:為期一年(每年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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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為期一年(每年以新臺幣12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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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場型:最長可申請兩年(每年以新臺幣35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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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案補助項目限人事費、設備使用含維護費、耗材與主要費用、其他研究相關費用及行政管理費等,不補助之項目應由計畫執行單位以自籌款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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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計畫徵求作業分兩階段申請者先行提出第一階段構想書,經審查通過,另行通知申請者提出第二階段申請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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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一:計畫申請單位於時限內(115年9月7日星期一前)提供構想書(以10頁為限),備文函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待該署確認收訖申請電子公文、構想書,將通知申請單位至「土壤與地下水技術資源平台–補助專案管理專區」(簡稱SRFS,網址:https://srfs.moenv.gov.tw/web/index.aspx)填報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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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二:於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計畫書(以100頁為限)及簡報(10分鐘),備文函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待該署確認收訖申請公文及計畫書,將通知申請單位至SRFS系統上傳申請計畫書及簡報電子檔;另需至該署預算會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台(簡稱BAF系統,網址:https://bafweb.moenv.gov.tw/TCIXW/ext/ap)申請專用帳號,並登錄專案資料完成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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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並於115年8月13日(四)上午9時30分辦理徵求說明會(視訊連結:https://meet.google.com/mjy-xfqw-diy),議程及報名資訊如附件,說明會後影片及資訊後將上架至SRFS系統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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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訊請參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網頁及計畫徵求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