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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畫申請

一、法令依據

二、專題研究計畫常用類別

  1. 一般研究計畫(大批)
  • 申請資格:應符合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
  • 申請時間:依國科會公告為準,受理申請期間約為每年11~12月份,請留意校內公告。
  • 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一般研究計畫(大批)。
  1.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大批)
  • 申請資格:應符合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且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5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5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3~5年研究計畫為優先。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 申請時間:依國科會公告為準,受理申請期間約為每年11~12月份,請留意校內公告。
  • 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大批)。
  1.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隨到隨審)
    • 申請資格:應符合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10點規定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3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1件為限。
    • 作業流程:請提送學術倫理3年6小時時數證明文件至計畫業務組(miaochih@email.ntou.edu.tw)。
    • 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1. 專案徵求計畫
    • 申請資格及時間:依國科會各處室不定期專案徵求之計畫公告辦理,請留意校內公告。
    • 線上申請計畫類別:依個案公告。

 

三、學術倫理證明 (作業要點第26點第10款規定)

  • 首次申請計畫之申請人及申請書所列之共同主持人及協同研究人員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者,須於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證明文件。
  •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助理應於起聘日起3個月內完成修習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請計畫主持人督促所聘任之助理、學生及計畫參與人員修習完成教育訓練。
  • 可於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習並取得學分,登入網址https://ethics.moe.edu.tw/選擇「必修教研人員」帳號,未有帳號者請用「個人註冊」登入。
  • 請教研人員選擇基礎核心專業領域」課程,至少修得6小時學分。
 
四、聯絡窗口 許小姐 ☎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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