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計畫申請說明會
日期:1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
地點:科技大樓2樓第13會議室
說明:提供有意申請之單位瞭解本計畫目的及推動內容,並廣泛蒐集各界對本計畫推動之相關意見。
報名方式:參與人員請於1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中午前,依附件格式及報名方式報名。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張先生(02-23701111#311,phdojt@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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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欲提計畫之單位請於110年11月16日中午12時前將申請書5份、光碟、合作廠商設立證明文件及實習訓練合作意願書各1份送達本組,俾利彙整函報科技部。
二、本計畫透過擇優遴選國內大學校院及法人擔任培訓單位,鏈結合作廠商共同培訓博士級人才,進行實務訓練,並媒合至產業就業,以培養產業所需之跨域高階人才,協助企業創新發展。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指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前瞻科技及產業技術發展之研究機關(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公立研究機關(構)、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下省略)
(二)申請單位必須邀集合作廠商共同規劃並提供至少6個月(含)的業界實習訓練。提供業界實習訓練的機構及實習訓練內容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業界實習訓練場域必須為產業之工作職務。
2、合作廠商必須為依法設立登記之業者,並配合培訓單位共同規劃及提供訓儲菁英相關實習訓練之業者。合作廠商應視培訓訓儲菁英績效表現,配合編列至少每人每年9萬元獎金額度,以支付各類獎金如績效獎金、結訓獎金或提早就業獎金等。
四、申請總額限制、執行期間:
(一)申請單位申請培訓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每次總額至少10(含)名以上,以達培訓規模。
(二)執行期間為111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
五、經費補助:
(一)本計畫補助每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至多一年期新臺幣一百零五萬元整,以支付培訓期間之培訓酬金及相關培訓費用。
(二)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等同博士後加值培訓性質,經錄取者無論年資,培訓酬金皆為每人每月六萬元。應屆畢業生必須於畢業後始可支給。在職者必須完成前單位離職手續後始可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