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提計畫者請於111年3月30日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俾利本組彙整函報科技部。(4月1~6日學校沒有上班喔!)
二、摘要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 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補助經費:
- 我方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最高以新臺幣 120 萬元/年為原則,惟實際核予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 補助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三)作業期程:
- 公告核定日期:預定為 2022 年 12 月。
- 計畫執行期間: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執行,與捷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計畫期程最短 2 年,最多不得超過 3 年。
(四)每項申請案須由雙方各 1 位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英文計畫名稱必須相同,申請件數每人以 1件為限。
(五)本案通過後不受科技部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邊協議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每一計畫主持人以 2 件為限。
(六)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
三、聯絡人:
- 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 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 余沁琳小姐,電話:(02)2737-7559。
-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