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提計畫者請於111年3月21日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科技部。
二、摘要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通過ANR第一階段申請者。
(二)補助項目:執行本項合作研究計畫所需之我方研究經費,包括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設備費、出國差旅費及管理費等。
(三)作業期程:
(四)雙方申請之計畫名稱應相同,且使用與提送之構想書相同之英文計畫題目簡稱。
(五)本項臺灣與法國之合作研究計畫若經雙方補助,並不列入科技部一般專題計畫件數計算;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仍以 2 件為限
(六)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
三、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