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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公開徵求111年度「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計畫」(龍門計畫)

一、欲提計畫者請於111年4月7日(四)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科技部。

二、本項徵求案係依科技部「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作業要點」(附件1)辦理,旨在配合國家長期發展及培育高階科研人力,補助國內優秀人才赴國外世界級公、私立研究機構研習關鍵性科技與人文社會研究項目(111年度計有15項,如附件2),簡稱「龍門計畫」。

三、國外研習機構(附件3)之洽定分兩種:

(一)由計畫主持人自行洽得國外合作對象,並隨計畫申請時提出。

(二)計畫主持人參考並連繫公告指定機構;科技部推薦之頂尖國外研習單位跨及18個國家、94個機構,總計達200間實驗室,這些研究機構業經科技部主動聯繫並已同意與臺灣團隊合作研究,建議優予考慮與之合作。

四、111年度作業時程如下:

(一)計畫申請:計畫主持人應於線上申辦系統提出,並須由申請機構於系統彙整後檢附清冊2份於截止日前函送本部(以發文日期為憑)。

(二)公告結果日期:111年7月31日前。

(三)計畫執行期限:111年9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若為二年期計畫則至113年8月31日止)。

(四)國外研習機構參考意見表(附件11):計畫主持人應提醒擬前往之國外研習機構指導人直接(非透過申請機構或計畫主持人)將意見表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前寄交科技部科教國合司承辦人。

五、補助對象及額度:

(一)補助對象包括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由計畫主持人選定赴指定國外研習機構研習之研習人員 。

(二)補助額度以每一計畫每年新臺幣四百萬元為限。但國外研習機構提出特殊需求,經科技部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補助項目:

(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國外差旅費:包括生活費、交通費、出國手續費及綜合補助費。

(二)實驗費:包括研究計畫之耗材費及其他經核定之必要項目。

(三)研習人員之公費:博士生每人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九十萬元,博士後研究人員每人每年補助上限新臺幣一百三十萬元。

七、申辦注意事項:

(一)本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計畫主持人請至「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國際合作-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龍門計畫)()」製作。

(二)「國外研習機構參考意見表」非屬由計畫主持人於系統上傳之文件,其係由擬合作研究之國外研習(/合作)之指導教授參考計畫主持人英文研究計畫書所填具之表格暨本人親自簽名後,由其直接寄交科技部業務承辦人,計畫主持人應將英文研究規劃書及本意見表提供國外研習(/合作)指導教授並主動提醒科技部收件資訊。

(三)部分國外研習機構對於研習人員可能有特殊條件限制(如需具博士學位或應具某項專業儀器操作技術)或規定(例如美國自2016年底起有博士後最低薪資規定),計畫主持人應與國外研習機構確認雙方合作條件(包括本計畫作業要點所列補助額度與補助項目有其限制),並請國外研習機構指導人簽署「Letter of Understanding」(附件10)後回傳給計畫主持人,連同其他計畫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作業系統送出。

(四)計畫主持人若擬與非科技部公告之機構進行合作研究,於申請案提送時,應同時將該國外研習機構及其指導人之推薦資料電子檔(附件12)上傳系統;此由計畫主持人自行接洽之國外合作(指導)教授應將「國外研習機構參考意見表」併同其「合作同意信函」(附件13)於科技部規定之日期寄交科技部業務承辦人。

八、申辦所需文件及應注意事項等資訊,請至科技部科教國合司網頁查詢。

九、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王瑛瑛副研究員(Email:yywang@most.gov.tw)或蔡佩眞小姐(Email: pchents@most.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校內收件截止日: 2022-4-7 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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