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資格:
(一)臺灣端計畫主持人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
(二)所提計畫經歐盟委員會審查通過,正式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型科研暨創新計畫且未獲歐盟補助經費者,同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Consortium Agreement 及 Work Program、Grant Agreement、CORDIS Publication Record……等);如該計畫已獲歐盟審查通過且已開始執行後再參與者(即我國團隊參與該計畫部分並未經歐盟審查程序通過者),科技部得不受理補助。
(三)參與歐盟跨國團隊計畫原則上所負責執行的計畫內容必須為科研或創新等相關類型工作。
(四)計畫主持人主持科技部「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件數以2件為限。
三、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
(一)依據「科技部徵求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科研暨創新計畫」方案(附件),得至科技部網站線上提出「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申請案,並由申請人所任職機構造具申請名冊備函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二)我國團隊須於該歐盟計畫起始執行一年內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三)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經費補助上限新臺幣300萬元/年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不受理申覆。
(四)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
四、本案聯絡人:
(二)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三)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