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摘要如下:
(一)補助計畫類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Joint Call),雙方組成合作研究團隊,共同合作進行本項研究計畫。
(二)臺方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且僅限申請及參與一件計畫。
(三)計畫收件及審查時程:
1、第一階段:臺方計畫主持人應配合美方計畫主持人,於 2022年12月13日前,繳交申請案構想書(RCO),相關格式依美方規定辦理,並同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臺方聯絡人,據與美方核對申請資料。
2、於美方計畫主持人所提構想書獲美方(NSF)正面回應後,始得共同提出完整計畫書(Full Proposal),計畫書須由臺灣及美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中、英文合作申請書,分別提送國科會及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始得成案。
3、第二階段:完整計畫申請書受理至2023 年 1 月 17 日(週二)止(校內受理至2023 年 1 月 13日(週五)中午12時止),申請機構須於截止期限前由國科會專題計畫系統彙整送出,並將申請名冊函送國科會。
4、美方審查推薦案經臺美雙方共同討論後選定補助計畫,並分別予以補助。
5、公告核定日期:2023 年 6 月底前。
6、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申請時請以三年期計畫進行規劃與撰寫計畫內容。
(四)計畫經費:
1、專案計畫預算:臺方專案預算為每年新臺幣3,000萬元,期程為3年。預算經費之50% 將使用於晶片下線費用,另案核定補助國研院半導體研究中心。
2、計畫補助額度:本專案將擇優補助選定之計畫,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700萬元為原則,晶片下線費用以外之研究經費部分,由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每年以不超過350萬元為原則。
(五)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