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分2階段:
(一)向歐盟端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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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2023年2月7日16:00(CET)前透過歐盟線上申請系統完成提案程序,計畫之申請期程及計畫徵求說明以歐盟徵求網站(https://era4health.eu/)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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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二)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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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自今(2022)年12月9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方式,我國團隊須於該歐盟計畫起始執行一年內向本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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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
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出申請,
計畫類別「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Joint Call)」,並由計畫主持人所任職機構造具申請名冊備函送國科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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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計畫經歐盟委員會審查通過,正式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型科研暨創新計畫且未獲歐盟補助經費者,同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Consortium Agreement 及 Work Program、Grant Agreement、CORDIS Publication Record……等);如該計畫已獲歐盟審查通過且已開始執行後再參與者(即我國團隊參與該計畫部分並未經歐盟審查程序通過者),國科會得不受理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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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經費補助上限新臺幣300萬元/年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不受理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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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主持國科會「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件數以2件為限。
二、聯絡人:
(二)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三)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