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會議主辦人)應為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二)校內受理期間:112年3月1日(三)~3月31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三)本期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2年4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再舉辦研討會)。
(四)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2年6月1日(四)。
(五)國科會鼓勵與國際性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2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陸港澳)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六)申請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形式辦理,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七)補助項目以原計畫申請書所提費用項目為限,主辦人得於國科會核定之總金額內調配使用,申請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並得依實際需要申請托兒服務經費。
(八)獲國科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校先行墊付。
(九)請申請人於 會議舉辦結束後3個月內 發函國科會辦理經費結報及請款,逾期未辦理者,須自行負擔費用。
二、檢附「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供參。
三、聯絡資訊:
(二)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系統操作疑義,請洽資訊客服,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