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繕妥「機關首長推薦書(附件2)」,於112年4月17日(一)中午12點前將電子檔e-mail計畫組許妙至(校內分機2271)miaochih@email.ntou.edu.tw,俟本組彙整簽陳校長核可後,將e-mail回傳用印版推薦書PDF檔給申請人,請申請人於4月24(一)前上網完成後續作業。
二、本案依「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實施要點」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辦理。
三、行政院為表揚我國傑出科技人才,對國家社會所作之優異貢獻,特定旨揭獎項予以表揚,並頒發獎金新臺幣100萬元,近年獲獎人數每年約 3~5人。
四、候選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選拔作業分下列四組受理推薦:(一)自然科學組、(二)工程科技組、(三)生物醫農組、(四)人文社會組。
五、評審時依學術成就或技術貢獻衡量,著重於候選人所提出之研發成果或設計是否為重大改革性或創造性之發明或創新,對國家社會是否具有重大之影響性。
六、本選拔案採線上申辦方式,由推薦人至「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線上系統」填寫並上傳推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