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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2年臺法科技獎申請案(自112年3月31日開放申請)

一、請申請於112年6月14日(三)中午12時前將申請資料送達計畫組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二、本案係依國科會與法蘭西學院自然科學院簽署之「臺法科技基金協議」辦理;每年雙方共同遴選並頒發獎項予一組致力兩國間科學合作研究之法國與臺灣學術團隊,年度受獎團隊可獲獎章及獎金38,200歐元,其後並得以短期訪問方式向國科會申請經費補助,持續規劃及帶動後續之科學交流。

三、申請案必須由兩國合作團隊之臺灣與法國學者分別向本會及法方自然科學院提出,其中,臺方學者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並由任職機構備函檢附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提出。
 
四、臺方聯絡人: 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胡敏琪 先生
Tel:886-2-27377683  E-mail:mchu@nstc.gov.tw
 
校內收件截止日: 2023-6-14 中午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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