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操作流程:研究計畫人員管理作業申請流程(連結)。
(簽核流程請依以下圖示選擇:離職申請表請選擇離職申請表模組)
2、離職申請單請於離職前完成相關簽核作業,如未能於離職前完成退保作業而延伸之相關勞、健保費用者,依本校相關規定則由當事人或計畫主持人自行負責。
3、本離職申請單僅適用於自願離職或約聘期滿者,若非自願離職或不適任離職者,敬請計畫主持人依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於計畫人員離職前二週完成相關行政程序簽核後,將相關文件送計畫業務組辦理函報基隆市政府等後續事宜,如未依前述規定內完成而延伸之相關罰鍰,依本校相關規定則由當事人或計畫主持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