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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開徵求113年度「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構想書

一、請申請人於112年9月12日(二)中午12時前完成構想書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二、為引領頂尖科技與社會人文研究,培養具國際頂尖研究實力之人才,國科會推動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支持具有高度研究潛力或具國際競爭力之學者與團隊,以強化我國前瞻研究,研發關鍵科學技術或建立人文社會典範。
三、摘要如下:
(一)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並具下列三款之一情事,且經申請機構依其相關學術審查程序審查後推薦之研究學者: 1、曾獲國內外重要學術獎項。 2、有極為傑出研究表現。 3、執行國科會其他大型專案計畫成效優良,具深化研究潛力而獲國科會學術處邀請研提本計畫。
 
(二)本計畫分為「數學及自然科學領域」、「生命科學領域」、「工程及應用科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四領域。
 
(三)分構想書及計畫書兩階段申請,計畫均以英文撰寫,俾便進行國外審查作業。惟「社會科學領域(含人文學、科學教育)」若特殊情形,得就中文或英文擇一撰寫。 計畫主持人須至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在「學術獎補助申辦及查詢」項下,點選「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構想書」提出線上申請,再由申請機構彙送及造冊函送國科會。
 
(四)本計畫規劃一期 5 年,採分年核定,執行期間原則自 113 年 8 月 1日至 118 年 7 月 31 日;實際執行期間依審查結果決定。
 
(五)本計畫每年新核定補助至多 5 件計畫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核定金額,個別型以不超過新臺幣2,000 萬元、整合型不超過4,000 萬元為原則。
 
(六)經費編列重點:
1、為鼓勵計畫主持人專注執行計畫,得於研究計畫中編列計畫執行期間代理計畫主持人教學工作之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工作酬金(含年終工作獎金準備金、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或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超過計畫主持人之原授課總時數)。
2、因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得於研究計畫內一併提出申請。
 
(七)計畫書審查階段未獲推薦者:
1、得自國科會函知本計畫未通過之次日起十日內,修改計畫書內容,提出厚實中堅計畫函送國科會申請,由原學術處依各處厚實中堅計畫時程辦理。
2、如未依前述申請厚實中堅計畫,並於當年度未申請且未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得自國科會函知本計畫未通過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修改或另提計畫書內容,函送國科會申請專題研究計畫,由原學門依隨到隨審方式辦理審查。
校內收件截止日: 2023-9-12(一) 中午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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