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於112年10月31日(二)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二、申請規定摘要:
(一)申請人應至國科會研究人才網內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及兩岸科技交流」項下,線上製作申請文件如下:
1、參與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者,應針對其參與之研究計畫,上傳下列申請文件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現職、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本國籍者應提供身分證影本)。學經歷無法提供者得以現職證明替代。
(3)最近三年內(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延長至五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已出版最具代表性或與計畫內容相關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
2、參與本校自籌經費之科技研究計畫或從事科技管理工作者,除上傳上述文件外,請依國科會訂定之格式提出具體工作計畫後上傳申請。
3、受延攬人如具研發替代役男身分者,應隨同檢附其研發替代役男身分證影本,如尚未取得研發替代役男身分證者,得出具經申請機構用印之役男資料清單及研發替代役錄取役男名冊辦理。
4、受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如為應屆畢業者,得先出具下列文件出申請,並於報到時,提供博士學位證書供申請機構查核:
(1)受延攬人於國外就讀博士學位者,應提供國外大學出具口試及論文審查通過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2)受延攬人於國內就讀博士學位者,應提供經系所用印之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口試會議紀錄之臨時學歷證明文件。
(二)補助項目:包括教學研究費或研究費、機票費、保險費、薪給差額補助金、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及研究發展費。
三、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來文附件1)」、「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如承辦附件)」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來文附件2)各1份。
四、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陳曉郁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617。